泰和泰助力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公司债券
2015-10-30 浏览次数:623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规模总额5亿元的公司债券已于2015年10月26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,并取得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》(上证函[2015]1926号)。
泰和泰重庆办公室作为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专项法律顾问,在本次债券发行中,由高级合伙人刘志强律师及严长林、梅映雪、王鸿擂等具有丰富证券从业经验的律师共同组成了专业的工作团队,为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了专业、高效的法律服务。律师工作团在开展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,基于事实与法律发表独立法律意见,为委托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,为本次债券成功发行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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